人力資源外包服務中的勞務派遣和人事代理營業的區別
2023年01月09日
人力資源外包服務中的勞務派遣和人事代理營業的區別:
一、勞務派遣
勞務派遣是指派遣單位根據用工單位的要求,與用工單位簽訂派遣協議,由派遣單位將勞動者派往用工單位,被派遣勞動者在用工單位的指揮和管理下提供勞動,派遣單位從用工單位獲取派遣費,并向被派遣勞動者付出勞動報酬的一種特別勞動關系。勞務派遣涉及三方法律關系:派遣公司(用人單位)、被派遣員工(勞動者)、被派遣單位(用工單位)。
此外,根據《廣東省外國企業常駐代表機構聘用中國雇員管理規定》,外商代表機構沒有自力用工權,其須通過涉外就業服務單位聘用中方雇員。
二、人事代理和勞務派遣
人事代理是指企業將人力資源管理中非核心部分的工作悉數或者部分委托專業機構管理(辦理),但是被托管人員的勞動關系仍隸屬于原委托企業。人事代理為那些沒有權力調動、掌管小我檔案、沒有權力解決人才戶籍遷入題目的非公有制企事業單位和無上級部門的單位解決了檔案管理、戶籍遷入、職稱評定和證件辦理、社會保險辦理等題目。
綜上所述,勞務派遣和人事代理營業的區別細分為:
人力資源外包服務中的人事代理:
1,勞動者與代理(派遣)機構的關系是代理關系,
2,勞動者與現實用人單位關系是勞動關系,
3,調整勞動者和代理機構的法律規范是民法、勞動合同法,
4,雇主責任方面,代理機構不承擔雇主責任,
5,合同內容方面,在法律框架內通常自由協商處理,
6,任務承擔方面,代理機構不承擔勞動法任務。
人力資源外包服務中的勞務派遣:
1,勞動者與代理(派遣)機構的關系是勞動關系,
2,勞動者與現實用人單位關系是勞務關系,
3,調整勞動者和代理機構的法律規范是勞動法、勞動合同法,
4,雇主責任方面,派遣單位承擔連帶的雇主責任,
5,合同內容方面,嚴酷遵守勞動法律法規規定,
6,任務承擔方面,承擔用人單位的勞動法任務。